项目编号:[350191]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项目应急物资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20,000.00元
采购包1(应急救援物资):
采购包预算金额:1,2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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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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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 |
应急救援物资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22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投标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若有)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若有)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13 至 2024-09-2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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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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