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TP]******** 项目名称:华丰镇高石村村民活动驿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谈判保证金(元) 1 华丰镇高石村村民活动驿站 ******** ********.71(含暂列金********元) 项 建筑业 否 2200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按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100%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人,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园林相关专业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市政园林等专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职称证书上的聘用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其他材料:(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2022】11号、闽建筑函〔2022〕12号及闽建筑函[2022]28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3)在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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