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粉煤灰及灰渣综合利用,避免因粉煤灰及灰渣处置不及时,发生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情况。发电量约31.6亿千瓦时。
2.2采购范围:临汾热电公司产生的灰渣(粉煤灰、炉渣),包括机组等级检修和日常检修产生的灰渣,由成交单位承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填沟造地、路基用料、采空区灌筑、商品砼填料、制砖用料、水泥配料、陶粒生产等用途对灰渣进行综合利用。供应商自行确定灰渣综合利用途径、项目建设、运输和储灰地点及所有灰渣综合利用配套设施的投资、管理和协调工作。
2.3服务周期: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金殿镇录井村
2.5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满足业主生产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3.2.1供应商为自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主体,还须具有行政审批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供应商可自身综合利用,如不是自身综合利用,供应商还需提供合作协议或可用证明);
3.2.2供应商为自身综合利用的主体,还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可自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不是自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还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或合作协议))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灰渣运输或综合利用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供应商提供的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18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