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四期(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1-0302-0002等地块用地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核)〔2023〕14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怡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沙河镇高教园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四期(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1-0302-0002等地块用地项目消防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四期(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1-0302-0002等地块用地项目消防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207771.904平方米合同估算价29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沙河镇高教园区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283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示范围内的消防工程各系统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
2.6其他本项目最大单体面积11880.35平米,最大高度42.35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请登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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