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绿水湾路(浦乌北路-滨江大道)建设工程招标人为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公交站台智能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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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
西起浦乌北路东至滨江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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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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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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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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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
公交站台智能设施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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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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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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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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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90日历天内交付,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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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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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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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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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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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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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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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公交站台(或候车亭)制作安装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材料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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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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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2)其他条件:投标人应承诺以下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a.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行为;b.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情况;c.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出具“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所供应的相关货物调试完成后,可与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智能交通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的承诺书。(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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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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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2)本项目是集合型设备采购、安装,针对招标公告3.3要求不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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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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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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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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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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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4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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