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64排CT及磁共振维保服务变更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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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64排CT及磁共振维保服务变更公告
日期:2024-09-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5326********1项目名称###县第一人民医院64排CT及磁共振维保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5万元/年最高限价:95万元/年采购需求:###县第一人民医院64排CT、磁共振提供定期保养检查(出具保养报告),整机保养维护、校准、维修(所更换零备件必须为原厂全新合格件)等全保服务。合同履行期限:3年(维保范围内设备损坏的所有配件免费更换,必须为全新、满足出厂要求的合格件。采购人根据成交单位上一年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评价情况及谈判情况确定下一年是否续约;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监狱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县第一人民医院64排CT及磁共振维保服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维保设备所属医疗器械类别,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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