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人民医院设备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枣强县人民医院设备维修项目
工期:10日历天
质保期:6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
1.2招标范围:枣强县人民医院设备维修项目,详见设备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2.3、供应商须具有设备维修经营范围的专业服务商或设备原制造商或原制造商授权的维修商,并且具有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证;
2.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单位在以上网站中出现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2.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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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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