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华大数据中心项目生产调度中心工程审计服务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金华大数据中心项目生产调度中心工程审计服务项目
1.2比选内容:中国电信金华大数据中心项目生产调度中心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1.3本采购项目估算为:42.876万元(含税)。
1.4服务周期:自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完成止。
1.5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2.87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时间前(以造价咨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公共建筑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业绩。
2.2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参选人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14日9时00分到2024年9月1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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