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2024年企业级大数据平台安全管理系统升级工程(大数据安全管控平台)(重新招标)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请登录)
2.2 项目概况:本期工程拟对部署在集团云资源池内蒙古A节点和天翼云资源池内蒙古B节点的企业级大数据平台安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构建重要和核心数据泄露风险评估与监测体系,将数据中心的安全原子能力统一集成并实现联动响应。
2.3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 项目性质:软件开发类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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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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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数据安全管控平台应用软件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3关键技术指标 |
1套 |
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2.6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资格预审公告第3.3.3条。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 投标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具备投标同类产品经验,提供近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2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安全管控相关应用软件案例,案例数量不少于1个(含),相关案例软件开发部分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3.3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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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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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能力 |
1、实现重要/核心数据流动链路识别能力:识别重要/核心数据自数据库-业务系统-api接口-访问用户间的数据流动链路。 2、提供安全原子能力协同联动能力:平台与各原子能力(数据库审计、应用流量监测、数据库安全网关、API安全网关、用户实体行为分析)进行策略联动,支持策略实时下发与同步; 3、提供数据及账号安全风险研判能力:支持对平台及原子能力产生的告警及原始日志信息进行汇聚与收敛,通过上下文关联、攻击场景关联等算法对多源日志和告警信息进行关联分析,对数据安全风险、账号(主机、数据库、应用,大数据组件)安全风险进行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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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能 |
1、数据流动链路解析关联的应用系统数支持不低于100个。 2、数据流动链路解析关联的API接口数支持不低于10万个。 3、数据流动链路解析关联的数据库数支持不低于200个。 4、数据流动链路解析关联的数据库表数支持不低于20万张。 5、数据跨数据库至应用系统至访问账号间的风险策略不低于15个。 6、对采集业务日志关联分析后产生的安全策略数不低于80个。 |
3.4 产品测试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产品测试,申请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产品测试。产品测试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中3.3.3条款技术关键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可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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