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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衢丽铁路衢松段、常山水利、甬金衢上高速金华立交项目钢筋、水泥、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3 收藏项目

招标编号:CRCC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衢丽铁路衢松段(Ⅱ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2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常山县定阳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3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穿越金温铁路立交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起于孔浦站(与宁波轨道交通2号线孔浦站换乘),终至慈溪高铁站(与通苏嘉甬高铁站换乘),线路全长约64.3km。本段线路起点为龙山隧道(含),终点为九龙大道站。里程范围为DK43+840.000~DK55+002.950。本标段内线路全长6.442km,其中桥梁区间长度为2.015km,矿山法隧道(2座)长度为0.683km,明挖区间(U型槽)长度为0.575km,左线盾构隧道长度为2.845km,右线盾构隧道长度为2.645km,九龙湖站长度为96.000m,九龙大道站长度为306.000m。合同工期为1312天,中标合同额约为36500万元。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本工程航道起点为常山的辉埠,终点为常山的官庄村附近,主要工程建设规模为:按照天然和渠化III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整治里程约33.4公里;拆除天马水电站,新建白虎滩、天马、阁底和招贤4座枢纽(含船闸、泄洪闸、电站),改建桥梁5座,新建服务区1处、锚地4处,建设相应的航标、信息化(智慧航道)等配套工程。本项目合同开工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合同竣工时间2029年10月10日,施工详细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主要工程为航道工程、改建桥梁工程、建设相应的航标、信息化(智慧航道)等配套工程的施工。

本桥左幅平面分别位于直线(起始桩号:ZK0+860.5,终止桩号:ZK1+385.459)、缓和曲线(起始桩号:ZK1+385.459,终止桩号:ZK1+585.459,参数A:559.464,右偏)和圆曲线(起始桩号:ZK1+585.459,终止桩号:ZK2+447.9,半径:1565m,右偏)上;纵断面位于R=45000m的竖曲线上。本桥右幅平面分别位于直线(起始桩号:YK0+860.5,终止桩号:YK1+3 21.981)、缓和曲线(起始桩号:YK1+321.981,终止桩号:YK1+541.981,参数A:611.555,右偏)和圆曲线(起始桩号:YK1+554.981,终止桩号:YK2+434.2,半径:1700m,右偏)上。单幅:0.5m(防撞护栏)+3m(硬路肩)+3x3.75mm(行车道)+1.25m(硬路肩+0.5m(防撞护栏)。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SN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CY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GC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销售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7时0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9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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