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重点区域工程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视频监控服务项目(JSZB-2024-1549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1.3(请登录)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含税总价22.54万元(其中平台及系统集成服务费14.54万元,税率6%;设备费8万元,税率13%)。
2.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3采购内容:对天宁区重点区域20个工地搭建监控系统平台,涉及20个监控设备、提供7天事件录像服务、设备上云服务、系统定制开发服务(监控接入至天宁区指定平台内,保证摄像头在现有云监管平台平稳使用,并能及时展示摄像头设备是否掉线能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安装、运输、装卸、调试、检测检验、技术培训指导、数据迁移、数据接入、数据处理、数据组织、数据上传服务等。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4服务地点:常州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质保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8报价规则:报“平台及系统集成服务部分含税价、设备部分含税价、含税总价”,其中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含税总价=平台及系统集成服务部分含税价+设备部分含税价。
2.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平台及系统集成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价145400元,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价80000元,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参选。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上时间、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文件或甲方证明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体现采购内容、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提供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加盖甲方印章或提供甲方证明材料)”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印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数量。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所参选产品(23倍200W超低功耗网络球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3.1.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常州市列入总部/江苏省/常州市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常州市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常州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3.其他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参选人不得与其他参选人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参选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选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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