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移动式太阳能发电装置样机(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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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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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移动式太阳能发电装置样机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交付 |
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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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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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185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6.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8.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9.被某主管机关、某科学院作出禁止参加采购外协活动等相关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研究院科研采购外协活动。
10.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控股、管理关系。
11.不在某机关或某科学院采取限制资格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的限制期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12.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特定资质要求:
1.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
2.具备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注册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9月2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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