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成都铁路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铁路专线工程设备第二批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1.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被冻结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注:审计报告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财务被冻结)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不少于1份本次招标产品中至少其中1项或同类物资(设备)的供货业绩1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不接受因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1.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9月13日23时00分起至9月19日23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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