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E4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6-2024-00549
3.项目名称:2024年兴山县自然灾害综合保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119.00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119.00万元。
7.采购需求:主要是对兴山县辖区内的农村居民住房损失,人员的身故、残疾等购买自然灾害综合保险(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保险合同日期为起始日,保险期限为 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本项目接受保险公司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磋商,但属于同一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只能由其法人机构自身或其中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磋商。
(4)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供应商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