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6年检测、鉴定服务单位选择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和园林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汽 车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2024-2026年检测、鉴定服务单位选择。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选择一家单位,完成2024-2026年度汽开区工程项目的检测、鉴定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的试验检测服务等,招标人不承诺中标项目服务期内均能实施。
2.3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0.40。
2.3项目地点:长春汽 车 经 济 技 术开发区。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市政工程检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的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202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3日16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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