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乐市医院眩晕诊疗康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最高限价:1950000.00 元
采购需求:新乐市医院眩晕诊疗康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2)投标人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4)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受理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 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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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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