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绩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发改备案(2022)249号;
1.4招标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灵山路(翚扬桥-灵山老桥)提升改造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建设地点:绩溪县城区灵山路(翚扬桥至灵山老桥)周边;
2.6合同估算价:21974365.97元,其中含暂列金额2000000.00元(不计取税金),暂估价1646400.00元(计取税金);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对绩溪县城区灵山路(翚扬桥至灵山老桥)周边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灵山公园改造,扬之河沿岸提升改造,河道疏浚,亮化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9项目类别:施工;
2.10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两家单位均需满足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7其他要求:(1)如投标人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资质证书,其资质等级应当对应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2)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须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最新相关规定。
3.8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否。√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10时00分。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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