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邱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邱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邱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邱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实施方案编制)
2.1.2邱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邱县,建设内容为:渠道整治1条,重建生产桥2座,新建扬水点27座及管道连通等工程。
2.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1.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预算编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4 00:00:00至2024-09-1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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