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网陕西宝鸡千阳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千阳县供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千阳县供电公司电力生产、调度、营销等电力生产管理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554.64平方米,项目包含土建工程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院落硬化、软化及绿化等室外工程。本项目绿色建筑建设要求为一星级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网陕西宝鸡千阳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网陕西宝鸡千阳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申请人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金能力。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资料)。
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相近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6.信誉要求: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申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核查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8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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