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海实业东直门、凯康及国宾配电室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C
发标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1.东直门配电室:东直门配电室购置低压柜32面、电力检测系统1套等(详见清单及技术要求)。2.凯康配电室:高压柜10面、变压器2台、低压柜19面、直流屏3面等(详见系统上传采购清单)。3.国宾配电室设备购置8面高压柜、17面低压柜、2台干式变压器SCB18-1250/10 1250KVA 10(±2*2.5%)/0.4KV Uk=6%,Dyn-11、65AH直流屏1组等配电设备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自合同签订起90日内完成三个项目的送货、安装、调试
交货数量:配电设备一批,见上述主要技术规格,具体见系统上另附的附件1:中海实业东直门、凯康及国宾配电室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采购清单(报价格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接受高压(10KV及以上)、低压柜制造商、集成商、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其中所提供的高压(10KV及以上)、低压配电柜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高压(10KV及以上)、低压配电柜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可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装(修、试)许可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安全管理双准入系统”备案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有效的工程师(电力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等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为本公司企业的正式在职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 3.2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国内已经投运的相同或相似(高压配电柜额定工作电压10kv;额定频率50Hz及以上)的施工改造类或供货安装类业绩,且均满足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要求。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或竣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货物名称或项目名称、高压配电柜额定工作电压10kv;额定频率50Hz及以上技术要求及到货或竣工验收材料(应提供验收单或结算证明材料,验收单应至少体现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甲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结算证明可提供合同全额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三年平均净利润不为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平均年净利润不为负。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4 其他要求:物业分公司(2个)项目合同签订主体甲方为: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国宾项目合同签订主体甲方为:北京市国宾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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