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婺源县人民医院改扩建二期建设项目静配中心生物安全柜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8500.00 元
最高限价:84969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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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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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购2024F001236176 |
婺源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医用设备采购 |
1 |
项 |
9085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和装修工程配套进行,3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4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jx.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5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2)所投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0:00 至 2024年09月23日 23:30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9月25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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