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知识城综合保税区展厅展板设计、制作项目。 (二)数量:1项。 (三)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州开发区穗港智造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03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广州知识城综合保税区面积********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与知识城生物医药价值创新园、先进制造园相邻,具有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等基本功能。 为擦亮宣传广州知识城综合保税区名片,打造读懂广州知识城综合保税区重要窗口,我委拟在广州知识城综合保税区综合办公楼一楼设置多媒体展厅(展厅布置,详见附件1)及相应展板(需求信息,详见附件2)。我委现对展板设计、制作项目公开招聘项目服务供应商。 (五)项目完工期限为一个月,并根据知识城综合保税区建设情况和验收需要进行调整。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必须确保在综保区验收工作开展前完成。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3);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3);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3);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3)。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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