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绳索救援提升技术(野外实战)培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旨在针对10名绳索技师开展30天的野外实战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各种复杂的野外环境下的绳索救援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复杂地形的快速反应、紧急情况下的决策制定以及团队协作等关键技能。此外,培训还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每位技师在完成培训后,不仅能够熟练掌握各项救援技术,还能在实际救援行动中灵活运用,从而有效提高整个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需在60天内完成全部培训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条款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评审过程中打印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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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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