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 购 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增补车辆维修供应商
3、采购编号:CTJT-CS
4、采购项目预算:¥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商业服务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2年服务期 .
二、采购需求:(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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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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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增补车辆维修供应商 |
(详见采购需求) |
2年 |
根据实际维修数量结算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和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9)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 月24日购买磋商文件。
2、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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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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