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忻府区“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巩固提升改造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已由忻州市忻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或由忻府区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忻州市忻府区城乡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购置安装1吨甲醇锅炉45台、1.5吨甲醇锅炉10台、2吨甲醇锅炉19台、3吨甲醇锅炉11台、4吨甲醇锅炉6台、软水处理器64台、移动供热水罐8个,并配套电力等相关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忻府区“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巩固提升改造项目材料设备采购2标段:
本项目购置1吨甲醇锅炉20台、1.5吨甲醇锅炉5台;工作内容:锅炉本体、超低氮燃烧机、控制柜、烟囱双层防腐油罐及相关附件;包括运输费、安装机械费、人工费、安装材料;配套土建、运行调试等。供电电缆及安装。设备质保5年,5年维护服务;技术要求:1吨甲醇锅炉额定功率0.7MW、1.5吨甲醇锅炉额定功率1.05MW。
002忻府区“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巩固提升改造项目材料设备采购3标段:
本项目购置软水处理器64台;工作内容:软水处理器(5t/h)、DN80旋流除砂器和DN800泥沙过滤器三种设备、配件安装;设备质保5年,5年维护服务;技术要求:5T/H。
003忻府区“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巩固提升改造项目材料设备采购4标段:
本项目购置移动热水罐8台;工作内容:设备及安装;设备质保5年,5年维护服务;技术要求:20T;壁厚8mm;橡聚塑保温厚度5CM;防腐。
004忻府区“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巩固提升改造项目材料设备采购1标段:
本项目购置1吨甲醇锅炉25台、1.5吨甲醇锅炉5台、2吨甲醇锅炉19台、3吨甲醇锅炉11台、4吨甲醇锅炉6台;工作内容:锅炉本体、超低氮燃烧机、控制柜、烟囱双层防腐油罐及相关附件;包括运输费、安装机械费、人工费、安装材料;配套土建、运行调试等。供电电缆及安装。设备质保5年,5年维护服务;技术要求:1吨甲醇锅炉额定功率0.7MW、1.5吨甲醇锅炉额定功率1.05MW、2吨甲醇锅炉额定功率1.4MW、3吨甲醇锅炉额定功率2.1MW、4吨甲醇锅炉额定功率2.8MW。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忻府区“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巩固提升改造项目材料设备采购2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 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7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2忻府区“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巩固提升改造项目材料设备采购3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 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3忻府区“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巩固提升改造项目材料设备采购4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 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4忻府区“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巩固提升改造项目材料设备采购1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 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7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9-14 00:00 -- 2024-09-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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