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新曲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泰兴市新曲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4〕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泰兴市水利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新曲河治理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泰兴市新曲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15.42千米,新建岸坡防护29.939千米,建设附属设施等。
泰兴市新曲河治理工程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工程概算投资7962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泰兴市新曲河治理工程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结余增做工程、建设征地及拆迁安置补偿、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并提交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2.4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1)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和图纸,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基本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提供各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3)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730日历日(24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9 年 7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其中含有河道整治)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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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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