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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厢式货车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

项目名称:厢式货车

预算金额:20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厢式货车3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国产底盘的车辆: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底盘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之日前3个月。(2)进口底盘的车辆: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底盘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之日前6个月。(3)整车质保期不低于5年,随车器材质保期不低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车辆型号应取得工信部公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未分包的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或其他地方信用网站等渠道查询核实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8. 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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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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