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制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调整建筑高度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蓬江区凤翔路与河滨新路交叉口东北侧地段,面积约:11.17亩,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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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调整建筑高度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蓬江区凤翔路与河滨新路交叉口东北侧地段,面积约:11.17亩,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2 收藏项目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4407

采购项目名称

编制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调整建筑高度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蓬江区凤翔路与河滨新路交叉口东北侧地段,面积约:11.17亩,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

服务内容

完成土地评估,向采购方提交一式一份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书》(含《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请登录)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其他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已在服务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中选确认评估机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因业主原因延迟则期限相应延长)。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本宗地估价服务费=按照《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30%计算执行(按补缴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计算后估价服务费不足1千元的,按1千元计算;计算后估价服务费大于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含税全包价)。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后一年内若该宗地不成交或未供应的,则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9-14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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