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枣庄高新区机动车尾气检测项目已经由枣庄市高新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人指定地点,枣庄高新区机动车尾气检测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需满足检测1800辆机动车(每月检测不少于150辆)。
2.3服务期: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服务范围;
3.2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具备以往类似项目的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3.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4.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领取
5.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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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枣庄高新区机动车尾气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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