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景观铺装及小品、管网工程东区劳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 天津市海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景观铺装及小品、管网工程东区专业分包工程,设计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范围西至规划柳林桥,东至龙峰路,北至规划繁荣大街,南至海河东路。产服中心建筑面积为13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包括4栋科研办公楼、地下汽车库、1栋科研展示楼;设计公园(一期)项目范围西至春意桥,东至吉兆桥,北至海河东路,南至海河,总面积为35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6座单体驿站,建筑面积7716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观铺装及小品、管网工程东区专业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07758)景观铺装及小品、管网工程东区专业分包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员证;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显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截图应清晰并加盖公章),将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 ://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截图应清晰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9月12日09时30分 --- 2024年09月19日16时30分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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