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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涟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拆迁安置小区(二期)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0 收藏项目
娄底市涟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拆迁安置小区(二期)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娄底市
一、招标条件
本娄底市涟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拆迁安置小区(二期)桩基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0420万元,招标人为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娄底市涟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拆迁安置小区(二期)桩基检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地基基础)。
3.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

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15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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