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为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做齐齐哈尔市市域协同治理项目。通过对事项标准和权责清单进行统一, 细致梳理事项情形, 做到各部门需处理的事项清, 分工明确。 平台可以优化同类事项、 相似事项、 重复事项; 打通住建、 民政、 城管、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公安、 社区等各级业务体系, 实现横向整合各部门、 纵向拉通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屯, 围绕“高效处置一件事”, 进行高位管理、 协调管理 。
1.2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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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说明 |
数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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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业务协同平台服务 |
1.0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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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调测终端 |
1.00/(套)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预算额度:1695050.00元 (不含税)。
1.5 可利旧物资:无
1.6 保修期:三年
1.7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系统服务部署。
1.8 拟招供应商:一家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税最高限价:1525445.00元和各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与本项目同类产品服务的(软件开发服务)案例,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以订单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6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6.1、满足应答须知及招标文件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6.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6.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6.4、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
2.6.5,本项目提供的系统服务需要与《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齐齐哈尔市政务服务局)行政数字监管项目》数据和应用实现互联互通,中标人自行与“行政数字监管项目”供应商协商对接事宜,对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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