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4-G3-********-YNKP-0026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绿色种养循环)”服务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154 最高限价(万元):154 采购需求:1、项目编号:LJZC2024-G3-********-YNKP-********、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绿色种养循环)”服务采购(二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54万元(其中: B包********万元、C包********万元、D包39万元)5、服务内容:标段名称:中片区粪肥还田示范服务B包服务内容:指导、协助项目区生猪散养户完成粪肥还田示范面积********万亩,粪肥采集检测化验20个。项目实施区域:鲁地拉镇、永北镇、三川镇、东山乡预算金额(万元):********标段名称:北片区粪肥还田示范服务C包服务内容:指导、协助项目区生猪散养户完成粪肥还田示范面积********万亩,建立千亩示范片一个,粪肥采集检测化验20个。项目实施区域:大安乡、松坪乡、光华乡、顺州镇预算金额(万元):********标段名###县生猪规模养殖场粪肥还田示范服务D包服务内容:###县生猪规模养殖场,负责将养殖场产生的猪粪(沼液沼渣)经过集中腐熟处理,清运到种植户基地进行还田,实施粪肥还田面积********万亩,建立千亩示范片一个,粪肥采集检测化验20个。项目实施区###县生猪规模养殖场预算金额(万元):396、服务周期: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标段2: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标段3: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10%的扣除。;(2)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绿色种养循环)”服务采购(二次)-中片区粪肥还田示范服务B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绿色种养循环)”服务采购(二次)-北片区粪肥还田示范服务C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绿色种养循环)”服务采购(二次###县生猪规模养殖场粪肥还田示范服务D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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