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内乡政采磋商-2024-64 2、项目名称:2024年湍东镇北符营村农产品仓储分拣粗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97,********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41**************** 2024年湍东镇北符营村农产品仓储分拣粗加工车间建设项目-1标段 ******** ********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采购内容:建筑总面积800平方米,总长40米,宽20米,檐口高度********米的门式钢架轻钢结构的农产品仓储分拣粗加工厂房一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缴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网站、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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