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736
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皮肤科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1台、高频电灼治疗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2)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③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整机含所有易耗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厂保修≥3年,并提供相应的原厂书面保修承诺,保修承诺内须注明保修范围外的易耗品或耗材,终身维修,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快速修复时间(最长三天)承诺,否则提供备用机。(提供原厂书面保修承诺书)(4)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单位或个人参加采购。(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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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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