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中冶正锦置业有限公司,总承包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京中冶正锦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即由项目单位和总承包人共同作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边路以南,复兴路以东(规划道路),滨江路以西(规划道路)
2.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54516.76万平米。
2.3招标范围: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主要包括3栋住宅楼、3栋酒店式公寓楼、地下车库、开关站、配电房、垃圾房及附属用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和标准” 。
2.4计划工期:绝对工期100日历天,进场时间具体以甲方或者监理方书面通知为准。
2.5工程估算价:1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
3.3、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5、业绩要求:在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作为主承包人承包过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750万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扫描件);
3.6、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已注册,且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声明或承诺函);
3.7、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八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期间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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