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2(请登录)
三、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该项目共分为3包,总预算90万元。
四、项目概况:(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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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
所属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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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动注射仪 |
台 |
1 |
40万元 |
第一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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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台 |
1 |
40万元 |
第二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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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酶底物法大肠菌群检测系统及配套试剂耗材 |
套 |
1 |
10万元 |
第三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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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任意一包或者几包进行投标)。 2.预算包含设备的采购配送、安装、调试等工作及其他一切费用。 3.本项目各包均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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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非外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3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情况说明)及附注,第三方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专业人员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和 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页查询截图]
(三)投标供应商之间应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
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承诺书及网站查询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六)投标企业须为设备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设备的经营资质和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相关材料。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24年09月13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21日00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