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已由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宿豫发改投资〔2024〕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施工01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主要批复建设内容为:本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设物级别为4、5级。拓浚经一河6.65km,汇水面积共计13.75km2,疏浚宿沭河2km,新建驳岸两岸共计约14.6km、配套建筑物10座、沿线水闸监测及控制系统信息化工程,改造排口40座。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为33580万元。
本次招标为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施工01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拓浚经一河(五台山路以南至北京路以北)约3.477 km河道,新建驳岸两岸共计约6.94km、新建泰山河蓄水坝、新建项王东路蓄水坝、新建人行便桥1座、改造排口21座,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上述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施工01标批复建设内容内所有工程的土建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442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10月1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5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工程。
2.5工程质量等级: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签约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1:/。
(12)其他要求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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