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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戏剧学院校区建设项目第二阶段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4-09-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戏剧学院校区建设项目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社会【2024】408号、5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西安戏剧学院筹建中心、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阶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安戏剧学院校区建设项目选址于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以北,兰启路以南,秦宫八路以西,秦宫六路以东,中部兰池二路、秦宫七路和秦涧路将用地划分为DK1、DK2、DK3三部分,占地432.26亩。

2.2工程规模:校医院、后勤及附属用房、学生宿舍A、学生宿舍B、门房一、门房二、院系教师楼、戏曲音乐教学楼、图文信息楼、舞美影视教学楼、学生食堂二、风雨操场、大门、门房三、门房四、门房五、天桥及室外工程等。

2.3项目总投资额:169932.69万元。

2.4招标范围:西安戏剧学院校区建设项目第二阶段工程监理,包含西安戏剧学院校区建设项目第二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相关服务。

2.5其他:本次招标估算额:461.41万元,工期27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三项(包含本项目),若有在建,应提供原建设单位同意的意见书;

3.4外省入陕企业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不做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09月12日00时00分开始发布。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9月12日00:00至2024年09月19日00:00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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