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丽江分公司现启动2024年枢纽楼二路市电建设、玉龙县局第二路由管道建设、金凯、玉龙嘉禾电源配套建设项目采购工作。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拟采购中国电信丽江分公司2024年枢纽楼二路市电建设、玉龙县局第二路由管道建设、金凯、玉龙嘉禾电源配套建设施工服务。预估金额不含税93.5万。
1.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2.3服务地点:丽江市。
1.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设备通电正常投运。
1.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1.2.6中选人数量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高压配电柜435000元,工程服务487805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参选人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2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止日全国范围内的电力施工项目业绩,且累计金额至少30万元。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材料;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经双方确认的有效的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复印件,以发票的时间或费用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的框架合同不计算业绩,框架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上的金额为准。没有可识别时间、合同可识别标的的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选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3资质要求:
(1)参选人具有有效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包含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五级(含)以上,承修五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国家能源局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扫描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1)资质证书换证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按其执行;2)资质证书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相关规定的按其执行。
2.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参选人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选人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且具备行建设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参选人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的服务人员。
以上人员不得兼任,证书不重复计算。
以上人员证明材料要求:1)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3)2024年3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选包或者未划分比选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近两年(自2022年9月20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选包或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选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2日8:30至2024年9月14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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