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营业厅装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营业厅装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室内装修工程,对原有建筑结构不做改动,本次装修涉及光明大厦1层东面自有房产区域和二楼部分区域,装修网点的建筑面积为1285平方米,得房率约58%,装修面积753.10平方米。
工程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营业厅装修项目
工期:150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及消防等,招标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规范所示的内容及所有按设计与工程规范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上仅为该工程的简要描述,正式施工时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监理单位双方共同确认的图纸和其它书面的工作内容及施工要求为准)
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以下准入条款,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一)、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投标人须承诺:(1)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二)、专用条款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在投标截止日前7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住建委网站(http://zwdt.sh.gov.cn/)网站上打印的《投标人员情况表》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8:30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17:00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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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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