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电投大张庄镇150MW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大张庄镇境内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为150MW
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10日升压站一、二次设备试验调试完成,2024年11月15日项目倒送电完成,2024年11月30日项目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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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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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YZC-2024- 09-01-431- 01 |
201-1储能设备 |
58.65MW/117.3MWh |
1套 |
暂定2024年10月30日前(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备注: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3)业绩要求:运营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项目容量为200MWh级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的投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容量及供货范围的关键内容页、运行证明文件。
合同业绩: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GWh。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容量及供货范围的关键内容页。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全天。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信息服务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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