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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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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 |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 |
2、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投标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4.2.1或者4.2.2):
4.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或者新能源发电专业)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投标人具有1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整体设计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满足下述要求:
4.3.1应为单台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额定处理量在400t/d(含)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4.3.2应为投运业绩,投运时间应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3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用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需清晰体现竣工验收时间、设计范围、单台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处理能力)
4.4投标人所承担工程在近一年内没有发生过一般级别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级别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级别及以上质量事故责任记录,以及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五章格式1-10资信承诺函)
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及“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
7、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2024年9月30日17:00止(北京时间);
8.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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