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热电№1机组通流改造项目
1.2 采购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出资率100%
1.5 采购项目概况:/
1.6 成交份额:一家成交,成交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1.1、1#汽轮机按技术标准及要求重新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2.1.2、1#汽轮机本体除低压外缸、轴承座外全部重新设计制造安装,主汽阀及
阀后至高压缸主汽管重新设计制造安装,一、二、三级工业抽汽系统重新设计制
造安装等;
2.1.3、1#汽轮机原机组本体、主汽阀及阀后主汽管、连通管等拆除;新机组本
体、主汽阀及阀后主汽管、连通管等设计制造安装;
2.1.4、1#汽轮机与发电机的连接及相关工作;
2.1.5、汽轮机本体及热力系统相应的监测仪表重新设计更新,调速系统、保安
系统、控制系统根据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控制需要更新或完善等。
上述项目的设计、所有设备加工制造及材料供货、运输、检验、卸车、保管、保
养、施工(拆除、安装、恢复)、与原系统碰口安装、竣工验收、调试、联合试
运转、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售后服务、指导监督
以及本项目需要的相关管理部门报批、审核、协调等所有工作内容。本项目划分
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项目地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现场。
2.3工期:本项目工期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为设计制造阶段,设计制造工期最
长不超过480天,以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中设计制造工期为准;第二阶段为现场
安装阶段,现场安装工期70天(含调试及168小时试验)。
2.4质量要求: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规程、标准。
2.5质保期:1年(168小时验收通过后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必须具有不少于3台100MW或100MW以上汽轮机通流改造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明细及双方盖章页)。
(3)信誉要求: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
谈判采购文件文件购买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11日下午17时00分至2024年9月18日下午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受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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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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