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T17
1. 采购背景
1.1招标条件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的项目为成都轨道交通17号二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二工区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使用单位:成都轨道交通17号二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二工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包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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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特殊技术参数 |
单位 |
招标数量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交货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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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混凝土) |
商品细石混凝土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m³ |
3255 |
成都地铁17号线工程所在地(项目指定地点) |
500 |
20000 |
2024年9月至工程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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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钢型材) |
钢型材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m |
179404 |
500 |
50000 |
2.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施工图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中要求的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各标准或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产品质量等级合格。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报价,禁止私自优化和减配,禁止在报价时对配置的漏报及更改,否则直接取消招标资格;
3.2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设备、材料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经销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三证合一);
3.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4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6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具2021年、2022年、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8供应商能力要求:由于工期紧张,供应商必须具备甲方对材料进场时间的供应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夜间到货等;
3.9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参与招标;
3.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缴费截止日为2024年9月14日17:3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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