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广播电视台中心大楼电梯更换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
3、采购代理编号:XTZ
4、预算金额:85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3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竣工完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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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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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湘潭市广播电视台中心大楼电梯更换项目 |
中心大楼电梯更换项目。 |
85万元 |
85万元 |
否 |
否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3.服务过程中如遇重大政策性调整,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终止合同。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旧证(2019年6月1日前发放的许可资质)以下相同: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新证(2019年6月1日后发放的许可资质)以下相同: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2、如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新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注:投标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3-2)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 年 9月 11 日至2024 年9月 19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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