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FJH
3.采购内容及要求:
3.1.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3.2.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内容:装饰、装修工程等;具体详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5.0393万元;
3.4.施工工期:60日历天。
3.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施工图纸规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即工程由中/小/微型企业提供(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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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