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内容:根据采购方主动客服业务外包需求,对采购方协议客户业务邮件的跟踪、查询、处理等,包括但不限于:监控重点客户、重点项目运行情况,发现异常邮件进行跟进并及时反馈邮件下落给客户。
1.2服务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槎头西洲北路93号和采购方客户的要求场地(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1.3预算:约131万元(含税)。
1.4服务期:1年。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3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可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2.4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2.5回避要求: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2.6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负面行为)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2.7联合体、分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审查结果为通过或者不通过。初步审查不通过的应答人将被否决其磋商,通过初步审查的应答人方可进入评分环节。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10日到2024年9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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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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