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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海港口岸技防监管设备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9-1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海港口岸技防监管设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10,000.00元

最高限价:7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进口/国产

1

智能视频分析平台

1

国产

2

存储设备

1

国产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格式内容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谈判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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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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