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原来的摄像机参数已不能满足要求,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矿安晋(2023)48号关于开展“用视频、反三违、防风险”的通知要求:对视频监控装备进行改造、增补,强化高清智能视频装备安设,实现煤矿所有有人作业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构建无监控不作业、作业行为受监督的煤矿作业现场可视化监控环境。结合实际,共需安装地面高清摄像机和井下井口矿用本安摄像机如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有供货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及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的制造商或者供应商。制造商或供应商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营固定场所。
2.业绩要求:承接并较好的完成过类似项目,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的能力。
3.信誉要求: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重大违纪记录。
4.其他要求:同一个法人代表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文件的递交
1.报名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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